各学院:

根据我校《关于开展二级心理辅导站评估验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通过学院自查、评估材料、现场验收,完成了对第一批、第二批二级心理辅导站试点单位的评估验收工作,现对评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28日至930日。如有异议,请反馈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办公地址:南门行政楼A404

联系电话:61912585

联系邮箱:xljk@zua.edu.cn



序号

学 院

辅导站名称

评定结果

1

商学院

“灯塔”工作室

优秀

2

管理工程学院

悦心工作室

合格

3

经济学院

润心苑心理咨询室

优秀

4

信息管理学院

心语轩工作室

合格

5

航空工程学院

航路心驿

合格

6

智能工程学院

智心青语

合格

7

土木建筑学院

聆听心语工作室

优秀

8

艺术设计学院

向阳花工作室

优秀

9

外国语学院

SUNNY心灵工坊

合格

10

数学学院

苇航心坊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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