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性质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心理中心)是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下设的一个为学生提供心理指导与服务的机构,隶属于学生处。

因工作需要,心理中心拟招聘兼职心理咨询师若干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教育背景

具有临床/咨询心理学或精神医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有精神科5年以上临床经验的执业精神科医师。

2.专业资质

拥有具备开展短程心理咨询的能力,具有中国心理学会临床心理学注册工作委员会注册助理心理师、注册心理师或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二级心理咨询师者优先考虑。

3.工作经验

从事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50小时以上,接受10小时以上督导。

三、工作要求

1.担任中心心理咨询工作。

2.能保证每周在本中心工作半个工作日,参加一定时数的案例讨论会及集体督导,每学期末接受工作考核。

3.服从本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和咨询工作安排。

4.能够长期稳定工作,至少保障可以连续完成一年工作。

四、招聘流程

1.应聘者于9324:00前将申请表用校办公系统发送至蒋萃收,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兼职咨询师”。

2.简历筛选合格后可以参加面试。未通过者恕不另行通知,应聘材料恕不退还。

五、应聘材料

1.申请表(附后)。

2.面试时需出示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资质证书、培训证书、自我体验证明、接受督导证明等)原件。

六、面试流程

面试包括自我介绍、案例介绍、回答提问三个部分。案例是申请者自己所做的一个案例。

七、试用期

   面试合格后要经过一个学期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表现优秀者将被正式录用。

八、联系方式

电话:60632585  蒋萃老师

 

附:兼职心理咨询师报名表格.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