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要求和河南省教育厅进一步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精神,为全面了解我校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为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决定在全体学生中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含本科生、专升本学生、研究生、延长学制学生、第二学位学生)。

二、普查时间

各学院心理普查时间安排如下:

9月11日上午

9月12日上午

9月13日上午

9月14日上午

商学院

材料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

文法学院

艺术与设计学院

数学学院

自动化学院

计算机学院

南乌拉尔学院

未测补测

9月11日下午

9月12日下午

9月13日下午

土木与环境学院

蓝天书院

管理工程学院

经济学院

信息管理学院

民航学院

外国语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

航空宇航学院

航空发动机学院

三、普查方式

本次普查采用线上施测的方式。扫描二维码进入我校“心海学生心理管理系统”,学生通过作答问卷完成心理普查(操作步骤详见附件1)。


“心海学生心理管理系统”二维码

四、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高效完成。心理普查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专业化要求高的工作。本次普查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一组织,各学院负责具体实施,并按要求督促本院全体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普查。

2.科学严谨,真实客观。请各学院以科学、严谨、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配合做好这项工作。为保证施测信效度,各学院要引导学生以端正的态度认真独立完成普查问卷。

3.紧密协作,及时干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对普查数据统一处理,形成普查报告,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并将普查结果及时反馈到各学院,学院将在中心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开展后续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心理危机干预与指导。

其他未尽事宜,请各学院心理工作专员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联系。

联系人:张桂洲

联系电话:61912585

附件:“心海学生心理管理系统”心理普查操作步骤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9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