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本学年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我校1-5年级全日制普通学生(不含2011年入校的专升本学生),助学金为1-5年级全日制普通学生。
二、推荐原则
请各院(系)根据《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办法》及院(系)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好评奖工作。
 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1、各院系按条件及指标评定推荐候选人,10月11日完成评审。
2、10月12日-10月16在院系公示推荐学生名单。
3、10月17日-10月18各院系资助工作专员在系统中录入推荐学生名单及信息,10月18日17时截至数据录入上报工作。
4、10月19日将本院(系)《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学生汇总名册》、《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汇总名册》、《2010-201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名册》(以上三表可在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加盖公章,报送学生处学生管理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一份经本院系领导审批、加盖公章后报学生处学生管理科。相关表格请到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样表见附件)
四、相关要求
1、推荐工作时间紧、要求严,请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务必按照学校规定时间、条件和关于公示的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抓好评定推荐工作。
2、获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控制在综合测评成绩的10%和25%以内。对于公示不合格的候选人,在规定时间由该生所在院系另行推荐。
3、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及报送要求:各种表格必须盖章齐全,不得缺项、漏项,用A4纸双面打印。学习情况登记栏中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均要填写,确定获奖人选以综合考评排名为主要依据。排名方

 

式填写:按专业。国家奖学金申请理由150字以上300字以内,励志奖学金申请理由字数在300字以上500字以内。推荐意见字数100字左右。
4、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格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推荐人和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必须签名。不得由其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
5、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中凡需签名之处必须有相关人员亲手签字,申请表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
6、国家助学金要严格审核,确保困难学生能够及时获得资助,大一新生参评额度为本院系新生人数的8%。
7、公示时间及地点要及时通知到所有获奖学生,及时核对、及时修改。过期将不予更正。
8、此次工作时间紧,请各院系充分利用假期开展工作,确保工作按时完成。
五、各院系推荐指标
2010-2011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获奖候选人指标
院(系)别
评奖基数(学生人数)(人)
国家奖学金(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人)
国家助学金(人)
小计(人)
会计学院
1790
5
72
599
676
工商管理学院
1879
5
76
629
710
经贸学院
1783
5
72
597
674
信息科学学院
822
2
33
275
310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
1629
5
66
545
616
机电工程学院
1565
4
63
524
591
外语系
487
1
20
163
184
法律系
615
2
25
206
233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2054
5
83
687
775
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
796
2
32
266
300
数理系
231
1
9
77
87
人文社会科学系
698
2
28
233
264
电子通信工程系
842
2
34
282
318
艺术设计系
1090
3
44
364
411
航空工程系
183
1
7
61
69
国际学院
604
2
24
202
227
合计
17068
47
688
5710
6445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