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2013〕35号
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检查情况通报
(2013—2014学年第一期)
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第九--十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以下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情况比较突出:内务整理规范,室内卫生清洁,宿舍成员讲文明有礼貌,特提出通报表扬:
会计学院:2号公寓102、104、107、108、110宿舍;
工商管理学院:3号公寓109、8号公寓309、17号公寓108宿舍;
经贸学院:4号公寓601、 602宿舍;
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3号公寓123、124、125、128、8号公寓514宿舍;
机电工程学院:6号公寓611、14号公寓210 、211 、212 、209宿舍;
外语系:2号公寓209宿舍;
法律系:16号公寓115、116、19号公寓501宿舍;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3号公寓316宿舍;
计算机科学与应用系:5号公寓102、103宿舍;
人文社会科学系:3号公寓520 521宿舍
电子通信工程:6号公寓410宿舍;
艺术设计学院:5号公寓209宿舍、6号公寓409宿舍;
二、以下宿舍在卫生抽查中地面卫生较差,床被叠放不整齐,物品摆放杂乱,室内气味异重,整体卫生极差,望尽快做出整改:
经贸学院:4号公寓608、610宿舍;
信息科学学院:4号公寓628宿舍;
法律系:4号公寓521宿舍;
数理系:3号公寓103宿舍。
综合各方面情况:会计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总体情况较好;希望各院(系)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进一步抓好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良好宿舍育人环境在大学生健康成长过程中的促进作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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