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认真落实国家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准确及时地了解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完善困难生档案,有针对性地做好我校学生的资助工作,现组织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的在籍学生。
二、认定办法
按照《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17]4号)的规定,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本学年在校表现情况为依据,结合各学院实施细则进行认定。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直接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城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和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贷款学生,可优先考虑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认定比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个等级,认定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在校学生总数的30%。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和比例。
转专业的学生在原专业、原班级认定。若学生转专业跨学院,请相关的两个学院务必做好相关对接工作,避免遗漏。
四、认定时间及要求
(一)认定时间
2019年7月5日--9月15日。
(二)工作要求
1.制定认定实施细则(2019年7月5日--11日)
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
2.宣传教育(2019年7月—9月)
各学院将审核通过的实施细则在本学院网页上公布,通过“两节课”等形式对学生进行资助政策宣传,并组织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进行系统学习。
3.材料准备(2019年9月1日--15日)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并适时(开通后)登录:“高校学生资助在线”平台(https://gxzz.haedu.cn/10485)完成在线申请。
4.认定上报(2019年9月1日--15日)
(1)各学院根据《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校学[2017]4号)和各学院认定实施细则组织学生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2)各学院通过“河南省高校学生资助业务系统”(https://ywxt.gxzz.haedu.cn)对已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分档、审批,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天工作日)。
(3)公示期满且无疑义后,将认定最终结果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统计上报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入学新生信息
(一)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入学新生填写《郑州航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具体要求:
1.表格内容均为必填项,务必信息准确,便于核实、走访;
2.资助情况统一填写“无”。
3.建档立卡号码即建档立卡编号,没有编号的应注明“无”。
(二)各学院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照《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建档立卡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顺序排列,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序号。
六、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7月11日前,各学院将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34)。
(二)9月15日前,各学院将以下认定材料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综合楼234)。
1.年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不少于年级人数的10%,学生需注明班级)1份,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2.学院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1份,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可从学生处网站下载)1份;
4.《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审批表》(可从学生处网站下载)1份;
5.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网页截图(含网址)1份,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6.《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可从学生处网站下载)1份,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7.《郑州航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可从学生处网站下载)1份,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8.入学新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1份;
9.电子版材料(excel格式)报送:《郑州航院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与《郑州航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打包(命名:学院名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发送至568921573@qq.com。
七、建立和完善困难学生档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各学院根据评定评审结果分别完善校、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作为开展助困工作、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办理学生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及优先安排参加勤工助学活动的依据。各学院要指定专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进行管理,认真落实精准资助等政策要求。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