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理咨询预约制度

1、来访者通过心理健康管理系统,登录本人账号,进行系统咨询预约。

2、来访者通过电话或亲自到中心进行预约登记,中心助理负责接待,并指导来访者完成系统预约。

3、根据系统预约信息,中心通过电话或短信与来访者确认每一次咨询时间。

二、咨询访谈制度

1、首次咨询主要心理咨询师与来访者进行面谈,面谈后,制定咨询计划及具体方案,做好咨询记录,并安排以后的咨询时间。

2、各次咨询均做咨询记录,由咨询教师与来访者协商各次咨询时间,如果咨询过程中感觉有困难,可由咨询教师向中心主任申请进行案例讨论或督导,必要时可做转介。

3、最后一次咨询,主要由咨询师与来访者对整个咨询做一次回顾或总结,对咨询效果进行评估,并共同商议以后的随访方式及时间。

三、重点反馈制度

1、对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实行学院和中心的双向反馈。

2、学院向中心提供个案的背景材料,中心介入后向系部反馈对个案的心理评估结果及后续工作建议,最后学院需向中心再一次反馈对个案的处理结果以及日前的状况。整个过程,需填写《辅导员报送学生心理危机信息表》,一份留存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一份留存转介学院。

3、对由咨询师发现的需要重点关注的学生,专职咨询师直接联系学院辅导员,在保密和保密例外的适用范围内反馈学生的心理情况,并给出相关建议;兼职咨询师及时汇报中心,协助中心完成对学院的反馈;咨询师认真填写系统咨询记录,做重点关注标识。

四、转介制度

1、对于需要转介就医的学生,咨询教师应做好转介记录并通知学院。

2、辅导员如发现学生心理异常,需填写《辅导员报送学生心理危机信息表》,然后联系中心老师。中心负责老师会根据辅导员反映的学生情况作出具体咨询安排。

五、回访制度

1、在咨询过程中产生的需要重点关注但没有保持常规咨询的学生,由末次进行的咨询师开展定期咨询回访。

2、回访可采用电话、面谈的方式进行,对于需要危机干预的学生,建议接受心理咨询或医院的专业诊断。